11月30日上午,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之法学教育示范课《数字法学》在弘毅楼A201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本次示范课的主题为“数字法学导论——数字社会的法律发展与法学研究指引”,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智能法学科负责人、民商法博导组组长高富平受邀主讲。

本次示范课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院长王金堂主持,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烟台大学等单位和高校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出席,太阳成集团tyc9728师生代表参加了本次示范课。

示范课伊始,王金堂对高富平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在场师生介绍了高教授在数字法学领域的深厚学术造诣与丰硕研究成果。他指出,随着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数字社会对法律体系与法学研究提出了全新挑战,本次《数字法学》示范课恰逢其时。

示范课中,高富平以“什么是数字法学”为切入点,结合多年来的研究成果,系统梳理这一新兴法学概念的演进脉络,并深入剖析数字社会变革下的数字法学,提出新兴学科的意义在于探讨数字社会规范的价值、逻辑、方法或政策,应当将既有法律制度和价值延伸至数字社会,促进整个法学体系的更新。高富平围绕数字技术及其带来的社会变革、数字社会法律的形成、数字法学的定位和体系展开深入分析,强调数字经济已成为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而数字技术引起的社会变革,亟需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对变革进行系统性地应对、更新和发展。

高富平讲解指出,技术、社会与法律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数字技术仍然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法律应当与时俱进,面对数字/网络行为应优先适用现行法原则,对于解决不了的新问题,再考虑修改、增补现行法适应数字行为和关系的调整;而当某个领域或某种网络行为出现现行法不能解决的特殊问题或特殊现象时,则需通过创制新规则乃至新法律来构建网络时代法律秩序。同时,他强调应坚持技术中立与功能等同原则的法律发展方法论,从数字社会的本质出发,发挥不同参与主体的作用,利用跨学科研究的方法,构建适应数据流通、智能治理与数字权利保护的法律框架,推动数字社会法律的全面形成与升级。示范课程最后,高富平系统展示了由数字法理学、数字经济法(数字商务法)、网络法、数据法和人工智能法组成的“1+4”数字法学体系,强调应当通过三层互动形成数字社会法律价值、法律概念和法律方法,将数字技术纳入法律框架,构建能够适应数字社会的可实施法律体系。

互动环节,与会师生围绕“数字行为如何纳入法律调整”“跨境数字交易的法律适用”等热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高富平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案例,逐一解答疑问,现场学术交流氛围浓厚。

王金堂在总结时表示,高富平教授的课程内容丰富、逻辑严谨,既涵盖数字法学的基础理论,又聚焦实践前沿中的关键问题,不仅是一堂极具价值的高水平课程,更对法学课程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意义。
法学教育示范课是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一会一赛一课”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数字法学》示范课的成功举办,对于如何进一步深化数字法学的研究,和未来山东省法学教育如何培养适应数字社会需求的专业法学人才提供了重要启示。
(撰稿:辛帅、杨雪,审核:王金堂)